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

求同存異 --- 《顯魅與和樂:對生命源流的逆流探索》



這次要寫的《顯魅與和樂:對生命源流的逆流探索》,是筆者偶爾看見友人的ig story分享的選段而發現的。

「一個研究解惑之學的人,在不惑之年,遇上生死的大惑,寫了一本解惑的書。」

本書是作者楊國榮先生的遺作,整合了他對人生的哲思,從人的定義、生死、愛情談到人倫、道德、公義與信仰。當中縱有不少可議之處,筆者卻最想談讀後感。

初讀序言時的感覺,是深深的共鳴。在學識、閱歷、人生經歷起跌上,筆者的一切均無法與作者相比,但某程度上,筆者寫下《自殺志願者的告白》,跟作者整理人生哲學的工作,亦有相似之處:希望透過理性思考,解人生之惑。然而在閱讀的過程,共鳴感卻漸漸減退。


本書首章先探討「人的定義」。西哲素從亞里士多德的論調,認為人的根本是理性;儒家則認為人禽之辨在於人能夠分辨善惡。作者則提出了「二本四合」的人性觀:二本為價值、文化,四合則為秩序合無序、感性合理性、群性合個性及靈性合物性。簡單總結說,四合可解作中庸之道,人不能在上述四個層面中趨向任一極端,要找到平衡點。

關於人的定義,筆者亦有自己的一套見解 (見《自殺志願者的告白(6) --- 無心之失》),但跟作者之見,也不過是觀點與角度的差異。接著談人生、談愛情的篇幅,給筆者的感覺亦同上。

然而進入談禮、談道德、談價值觀的章節,就看得筆者眉頭一縐。在此處筆者跟作者的分歧,就不是觀點與角度的差距,而是南轅北轍。書中提及了不少例子,筆者不想斷章取義,所以就不一一細數,但歸根究底,一切意見的分歧,皆源於對社會的取態。作者深受儒家思想影響,認為秩序先於無序,而社會在自由主義、後現代主義、多元平權等思潮影響下趨向無序,因而提倡復禮;筆者則覺得,假若成功復禮,只會讓天秤向秩序那端重新傾斜,還是會與理想的中庸漸行漸遠。

書中花了好些篇幅談同性戀,就以同性戀為例,談談作者跟筆者的分歧。作者沒有說同性戀不道德,卻不認同只許異性婚姻的制度對同性戀有絲毫不妥。他認為婚姻之禮設立的本義與生育和延續社會命脈有關,是為異性而設的。縱然有選擇不生育,或者不能生育的異性夫婦,不讓他們結婚仍是不可行的;反之,依性別劃分的異性婚制仍是最自然的界線,就如選舉投票的門檻會劃在十八歲,而非十七歲零三個月六天又十二點四個小時般。我們也可以辯說,選舉權的門檻對十八歲以下的人是不公平,門檻以下存在著有足夠成熟的年輕人,能夠投下理性的一票,門檻以上也不乏按掌心雷指示投票的成年人,然而在年齡以外,我們無法訂下更準確,又夠簡單的準則去判別選民的成熟程度,因此也只能接受當下的劃線。

為了社會所需的常規,作者認為,同性戀既非常規,也不應是常規;是可以默許的存在,而非將之當作常規的行為。平權組織及人仕要求更改婚制,是對現行婚制的一種衝擊,比較妥切的做法是類似古代中國的狀態,以結義金蘭等名目掩飾下被默許存在。

筆者接受為了可行性,劃界少不免要簡單、二元,總會有合資格者被劃於界外,總會有對某人不公平的制度,但也不能因此就合理化任何界線。因此關鍵還是異性婚制的劃線不合於理。從根本上,筆者就不覺得婚姻之禮的本義跟生育有關。婚姻最根本的意義,就如作者在第五章所言,只是為一段戀愛關係正名而已。高舉婚姻的社會意義,是以秩序壓倒無序、群性壓倒個性;以社會對生產、養育後代的家庭需要,壓倒同性戀者為彼此之真心相愛正名的權利。

異性戀雖為常規,但不應是唯一的常規。

作者絕對不是不經理性思考的盲目反同,也不是無心,可是筆者跟他的「互相理解」,似乎就只能停留在此處。
對世界有不同的觀察,因而得出不同的結論,劃下不同的界線。



被喻為神劇的《天與地》,有這樣的一句對白:「和諧不是一百個人在說同一番話,和諧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句不同的說話的同時,又互相尊重。」可是,假若說話的人是希特拉,而他所說的是種族仇恨的言論,而其餘九十九人都不是種族主義者,似乎是不能做到互相尊重的。回到同性平權的語境,說同性婚姻不好的人,跟爭取同性婚姻的人,似乎也做不到真正的互相尊重。這不是立場先行的二元對立,因為經過理性的檢驗和疏理後,仍無法把兩者調和。本質上,兩者就存在矛盾,水火不容。

矛盾的根本有二:一是彼此意見相左,二是兩者共存於同一群體裡。
既然不能改變任何一方的意見,強迫任何一方接受對方的意見亦不好,那彼此分開,不是最好的選擇嗎?那樣,不想常規被改變的人能夠保住異性婚制,能夠接受同性婚姻的人也能爭取到想要的婚制。

筆者常言的歸屬,也是出於這樣的發想。
友人對這個發想的質疑是,可行嗎?

正所謂一樣米養百樣人,我們總能找到與對方的差異,總能不斷劃界,最後留在界內的,就只剩自己。

常言求同存異,如何做到?
劃界該停在何處?
中庸何存?

這是筆者最近一直在想的問題。

也許關鍵不在理性。
而是即使彼此有所分歧,依然願意跟對方待在同一個群體的感性。

作者是命乎其實的「作者已死」,就算在生,本身亦素未謀面,大概也無法跟筆者實際地互相理解,因此這一切也只是筆者單方面的想像。既然著眼於差異並無出路,也許只能求同:對人生有解惑的意向、希望向善、對真理有著一份嚴謹。這不是和稀泥的草草了事,而是為了能一同走下去,面對分岔口的回頭。

當然,更乾脆的做法是,不把對方當成同一個群體的人,就不必想求同存異的問題。



說不定筆者的文字,也給別人同樣的感覺吧。有友人曾說,不知道如何回應,也許是不明白,筆者為何會想死?為何要想加害被害的事情?歷史是不是循環之類又於我何干?筆者嘗試用理性疏理自己的死念,也在無意之間,疏理出自己跟別人的差異,反而忽略了求同,人性化的感受埋沒在理性當中;如此一來,寫告白與尋求歸屬的願望,倒成背道而馳。

在自殺志願者之先,筆者更希望,別人從這些文字中瞥見的,是一個人。
一個有同理心和理性的存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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