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14日 星期四

無心之失(8) --- 她可以不自殺的



坂元裕二老師在《馬賽克日本》中寫道:「自殺是隱藏在馬賽克背後的殺人行為。
筆者則會說,自殺新聞是無心者的照妖鏡。


小學教師在校舍自殺一事,引起全城關注。到底誰要為死者的死負上責任?上星期蘋果日報的一系列報導,使輿論紛紛倒向該校的校長身上。假如報導所記乃千真萬確,校長的所作所為的確是「無心」之失。然而在最初讀到報導的時候,筆者並沒有很大衝動要動筆。畢竟跟車太貼,而斷言校長無心,也可能會醞成「無心之失」。

文首圖中言論卻跟主流唱反調,認為死者也要為她自己的死負上責任。
她可以不自殺的。

可以嗎?當然可以。人不是都有作出選擇的自由意志嗎?又不是有人把槍指著你的頭顱,以生命威脅你做這做那。指說一個人可以不做A的言外之意,其實是他有B、C、D甚至更多比A更好的選擇。出死者可以反抗、可以離開,總有別的選擇,那是萬能key;因為世事無完美,任何決定都幾乎都可以想出比其更理想的選擇。即使死者生前有向東華三院投訴,你也可以批評說她反抗的力度不夠 (以生命控訴不算反抗一種),生前沒有盡一切手段反抗,受不住壓力是枉為人師 (節錄自部份留言)。

有其他更好選擇,也不代表選擇A就是錯誤。

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。若然發言者只是單純想指出「死者也要為她自己的死負上責任」,那是沒意義的tautology。發言者真正的意思,不是說死者有其他選擇,而是說自殺本身就有錯。死者可以選擇不做「錯事」;而且不是那種不足掛齒的錯誤;而是要被追究責任的那種錯誤。

自殺是一件錯事嗎?

作為自殺志願者,筆者當然認為自殺沒錯;那是指自殺者毋須單單因其自殺的決定而受到任何道德責備。這觀點若要詳談,可以寫成論文,因此這裡就只作簡單的說明。筆者深信,世界上沒有甚麼所謂絕對答案;就如食物的品味一樣,咸魚青菜各有喜好。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,可以喜歡吃青菜,可以喜歡吃咸魚。即使從健康角度上,青菜有益身體,咸魚有損健康,也不能說吃咸魚就該承受甚麼道德責難。

唯獨絕對錯誤的答案,就是認為自己的答案絕對正確,不給予任何修改空間,也不接受他人有其他答案。就如喜歡吃青菜的,本著一己之見,認為青菜孰好,咸魚孰壞,因而禁止所有人吃咸魚,避免其他人吃咸魚吃壞身體,以及傷害「青菜孰好」的價值。

這是傷害了別人自由選擇吃咸魚的權利。

認為自殺有錯,大抵是出於「生比死更好」的價值觀。因為我和世上絕大部份人仍然選擇活下去,就是「生比死更好」的最大憑據(畢竟自殺者只佔少數),因此認為「生比死更好」,是一個universal的價值,是個人人適用的絕對答案。自殺者選擇尋死而不是活下去,在「生比死更好」的價值觀下,在擁抱上述觀念的人的眼中,就是做錯事。認為「死比生更好」,就是對上述那種價值的損害。

把自己的答案當成絕對答案,加諸於他者,才會怪罪自殺者選擇尋死。
怪罪她傷害生者的價值觀、世界觀。
怪罪她教壞細路。

無心者強調死者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和意志,卻嚴重輕視,甚至忽視了死者當時所面對的痛苦和壓力。
簡而言之,就是涼薄。

面對極大的痛苦下尋求解脫,是一件錯事嗎?即使你認為那是錯事,難道死者所面對的處境不值得體諒嗎?若然沒有指責的意味,又何需特意指明死者有責任呢?

說到底,無心者就是沒辦法體諒、理解,有些人的生命,是如此讓人痛不欲生,因而選擇投向死亡的未知,尋求解脫。先指出死者有錯,然後才說自己同情,說話的順序或許已告訴我們,在發言者的眼中,何者才是最重要。

是「責任在誰」先於「同情體諒」。
甚至當中的「同情體諒」佔多大份量,筆者深存疑問。

自殺是否有錯,素有爭議;但毫無疑問的,是存心損人的加害有錯。

死者的確可以不自殺的。
若世上不存在那些沒有讓死者看見足夠希望,讓死亡的解脫變得誘人,甚至帶來絕望的加害者。

那不是矛頭該指向之處嗎?



斷言校長無心、要為死者自殺付上全責,可以是武斷。
同理,斷言校長不用負全責,死者也要付上責任,也可以是同一層次的武斷。

筆者不知道文首圖中言論,是建基於甚麼樣的價值觀和理據;但筆者猜想,先說個個都怎樣怎樣,然後說出己見,大抵是出於「眾人皆醉我獨醒」的心態。若然筆者的猜度是事實,那麼發言者也不過是皆醉的眾人之一;

而酒醉的原因,不是不負責任的武斷,就是無心。



死者已逝。今日留言者以再多無心的言辭向死者抽刀,損其名譽,死者也再不會感受到任何痛苦。然而這些朝向死者的惡意、偏見和未審先判,他日會指向其他生者,製造出更多的痛苦,甚至是更多的悲劇。

更多的「無心」之失。

但願世界能多存一點「心」。

4 則留言:

  1. 通篇下來,只有一個問題徘徊在我腦海當中:究竟是甚麼樣的理性,才可以允許BLOG主在提倡並尊重每個人的個體選擇的同時,又一直攻擊所謂「無心人」的「涼薄」(我假設涼薄一詞帶道德價值上的貶義)?

    首先很清楚的是,BLOG主是希望在此文中作出一些道德價值的討論,但在我看來,只是一場笑話。原因如下:
    1)混淆了道德價值的判斷和美學價值的判斷。
    現在的主題是自殺有沒有道德上的不正確。正常的應用倫理可以從自殺動機/對社會的影響後果論證其主張。BLOG主沒有走這條應用倫理的舊路。你希望作一些更基本的,後設倫理學上的主張: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。這樣的主張當然是可行的。但你的舉證竟然就只是青菜咸魚各有所好。恕我直言,這比喻很清楚告訴讀者:我不知道美學價值和道德價值的分別。最基本的、我們都應該知道的分別就是:我們可以用道德價值來指責人/懲罰人;但我們只能用美學價值來取笑人。

    2)算你成功論證了「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」,那你又是憑甚麼在指責這堆無心人?
    假設「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」是正確的。那每個人都可以有其自覺正確的道德價值,而且是應該受尊重的。我推測無心人自覺正確的其中一個道德假設就是「絕對的道德價值是存在的」,所以他們才會去指責人。既然blog主對尊重個體的自由那麼的重視、那麼的強調理解,那亦很應該認為他們的想法亦值得尊重和理解才對。又怎會/怎能打一堆字來指責無心人?

    3)不知BLOG主有否留意到,圖中的偏見書房是有以下補充的:
    偏見書房
    「林老師自殺事件,很多人歸咎校長之惡和制度之惡,我完全同意。但是她的自殺是否合理/必要的決定?
    她被長期不合理嚴重欺凌,她可以辭職或忍受或對抗或,自殺(?)。很多人認為她不可以辭職,因為會找不到教師工作。若她轉職業,她的人工會由可能5、6萬跌至萬幾。所以她只能自殺。萬幾真的不能接受?
    當我質疑自殺者的责任或合理性,就會被罵涼薄、缺乏同理心、無知、鞭屍。
    這個社會傾向於認同/尊重自殺者的決定。
    如果不討論自殺可能是錯的會不會令更多人選擇自殺。」
    姑勿論偏見書房的言論的真實動機如何,如果有一絲的可能,是他只是希望「令到更多人考慮自殺的嚴重性,可以自殺,但不要輕生」那Blog主此文會不會就是自己所言的武斷?會不會就是存心損人的加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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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筆者有留意偏見書房的回應。閣下選擇不論斷言論背後的動機,但筆者文中所言,正正是基於對其動機的判斷。閣下所提出之可能性,筆者也不會抹殺。「偏見書房無心」,絕不是鐵板一塊的絕對答案;也不是毫無根據的武斷,而是從書房的言論、跟其他留言者的對答,以至封鎖異見者的行為得出的推論。閣下若能在「可能性」的論點之上,提供更多的理據去證明他的動機是希望「令到更多人考慮自殺的嚴重性,可以自殺,但不要輕生」,歡迎提出。

      「青菜咸魚各有所好」,本身的確是不具規範性的價值取態,但筆者想說的不單是這世上有人喜歡青草有人喜歡咸魚,而是各人都各有所好的自由;也就是說,一個人喜歡吃青菜也好咸魚也好,不應受到任何規範,甚至道德指責。偏見書房這類不尊重他人選擇的偏見,正正妨礙了「尊重每個人個體選擇」的提倡。指責無心人,是基於他們的加害言論/行為。

      提到「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」,一直以來筆者都以為自己抱持這主張:也就是閣下所言的「每個人都可以有其自覺正確的道德價值,而且是應該受尊重的」。奈何這假設就會陷入閣下的推論,也就是說筆者要尊重那些不尊重別人的想法和價值,如此一來就落入了「包容悖論」的困境:受「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」包容下的絕對價值,本身就與「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」相違。為了容許人們有自由選擇價值的空間,我們必須指責那些損害甚至侵吞這片空間的價值、言論以及行為。在這個意義下,這就是筆者所相信的「絕對道德價值」。(相信這樣回應,閣下仍然可以舉出不少駁論,諸如「何以界定損害和侵吞?」、「如此以一絕對價值損害其他絕對價值,不是自我推翻嗎?」;但正如筆者文中所言,要一一詳談,大概可以寫成論文,也不是留言篇幅可以詳及)

      「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」,不等於就要倒向絕對的相對主義。即使相信沒有絕對的道德價值,亦不等於不同的道德價值就同等正確;不同道德價值有不同的理由支持,亦有高下好壞之分。就算不能指責,亦能言說誰更為可取。

      若然人人能夠選擇自己的世界,能夠選擇與價值觀相近的人一起生活,與價值觀相左的人互不相欠,自殺者自殺的決定以至自殺志願者的死念能不受偏見書房的指責,基於尊重選擇的原則,筆者可不會對他們的價值有意見。現實卻是,我們無法完全自由選擇,甚至也難以分辨旁人的價值觀,有多少異同;於是被迫要受到一些絕對道德價值的指責,甚至傷害。

      筆者撰文的用意,不單是理性討論道德價值,更是希望尋找共鳴者,對無心之失有相同的看法,相同的感受,建立歸屬,脫離加害。那是出於理性(在閣下眼中充滿漏洞)的理論,也是出於感性,相信有心的世界會更好。不明白筆者在這裡說甚麼,又有時間有興趣了解,可以看看筆者所寫的《自殺志願者的告白》。

      意在尋找共鳴,不是說筆者只想圍爐;畢竟所思所想若不能回應別人,所圍的爐就只有自己份兒。回應閣下的留言,正是希望自己的爐能圍得更好。既然覺得筆者的論據錯漏百出,也煩請閣下賜教:閣下有甚麼倫理學主張?上面提出反駁,想針對的是筆者錯誤的理據,還是涼薄的結論?暫且不論筆者的意見,閣下覺得偏見書房的言論,讓世界變得更美好,還是更差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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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今天很有耐性,就一點點的回應你好了。

    對於偏見書房的動機如何,我是沒有興趣去考究其真實性的,世上值得去做的事還有許多許多。在資訊有限的網絡考證上,我亦不認為任何人對他的真實動機的推論有多可信。我只是在說其動機有可能是這樣。而你,我猜想你所言「偏見書房無心」就是在說他的動機有可能是這樣(或者說很有可能是這樣,而你認為這推論有九成以上是正確的)?如果是這樣,那我又有疑問了,為甚麼你自己不是武斷,而偏見書屋的言論則有可能是武斷呢?就我所見,偏見書房所言就是老師應該為自殺的原因/自殺造成的後果或是社會影響負一定程度的責任,而他/他們亦是有各自的論點和根據的。當然他們會因為資訊的不確定性而有盲點,但你亦同樣會有。所以到底為甚麼你是推論,他們則是武斷?

    另外關於你「A)不是tautology,就一定是指責自殺有錯。B)偏見書房的文章不是tautology。C) 偏見書房的文章一定是在指責自殺有錯」的推論。我雖然無力吐嘈,但我今天真的很有耐性,就順便也來說說。
    關於A),偏見書房的言論,即使是如你所假設的意思,是在說「死者也要為她自己的死負上責任,因為她還有其他選擇」,我也並不覺得是Tautology,亦很好奇為甚麼你覺得是。這句式跟「所有的單身漢都是未婚男子」到底有那點相似?所以如果我說「強姦犯要為自己的罪負責,因為他有其他解決性需要的選擇」,這也是Tautology?這在我看來完全是一個需要論證的命題。或者你可以詳細答我為甚麼這是恆真句。就你所引的:「自殺是隱藏在馬賽克背後的殺人行為。」就已經是一個可能的反駁面向。
    關於B) ,我再假設「死者也要為她自己的死負上責任,因為她還有其他選擇」是一句tautology的意思(雖然我也不明白你是甚麼意思),那為甚麼偏見書房就不能是這個意思?在一個群體社交軟件上,發出一句Tautology,有甚麼好稀奇的?就他引發的討論,吸引讚好點擊率,一句Tautology亦可以有很多的作用,為何他不能是一句你所說的Tautology?在目前的議論脈落之下,咎病於校長是主流的意見。如此一句奇峰突出的Tautology(?)為其專頁吸引目光和話題,根本不奇怪。(當然如果他是以此作商業手段,其道德上的對錯自然可以有另一番的討論。但那是另一個話題了。)
    或者可能這個推論不是你的意思?你只是在指責偏見書房用了「負責」一詞?那就要回到你對道德價值的討論了。

    第二段我又不明白了。你是在說,道德價值的取態也是沒有規範性的嗎?抑或你甚至認為自殺問題是一個美學上的價值取態,而非道德價值上的?這倒是很有趣,或者你可以詳說一下。

    第三四段我是真的一頭霧水。可能你想表達的東西都在那篇不存在的論文當中。為了理解你的文章,我想有需要理解你的道德相對絕對主義,可以由一個簡單的問題開始:
    為了自己的高興,殺死一個無辜的小女孩是對的嗎?

    關於你對我提出的問題
    閣下有甚麼倫理學主張?
    倫理學上我大概是溫和的後果主義者。我亦相信有客觀上正確的道德命題。不然又如何可以指責人呢?

    上面提出反駁,想針對的是筆者錯誤的理據,還是涼薄的結論?
    是理據。理據錯,結論自然沒有說服力。

    暫且不論筆者的意見,閣下覺得偏見書房的言論,讓世界變得更美好,還是更差勁呢?
    美好是個奇妙的詞。最起碼不是差勁。我會說偏見書房的言論會令世界變得精彩。為甚麼要每個人都去體諒其他人才會令世界美好呢?沒有暴力、沒有紛爭、沒有互相指責的傷害,我只會覺得那是一個沒趣的世界。對你所說,只有一堆價值觀相近的人的世界,對我而言亦不吸引。

    想把爐圍好不是口頭說說就能達到的事。當然我有看到你的文章很多,甚至有篇自殺志願者的告白長文。我有大略看了一下,並未覺得你的爐有和一年前的爐有太大分別。思緒上的成長我看不到,或者你可以告訴我。文字上就更是無從談起有進步/突破了,一如既往的表述能力低劣。到這裏我已無意找碴,感覺你還是一個很迷惘的少年人。你是想找到共鳴者的話,請你好好思清自己的想法,再用易讀好懂的文字寫出來,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我這般有耐性。祝你早日找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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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關於「武斷」與「盲點」的看法,筆者深表認同。用上閣下的觀點,筆者也可以反過來質疑,為甚麼閣下自己不是武斷,而筆者的言論則有可能是武斷呢?可是,用上「武斷與盲點的可能性」作為質疑別人的論點,或者為自己的論點辯護,也是沒有意思的。正如筆者多番強調,世上沒有絕對答案;筆者的論點也不是絕對答案。因此,也可能是思慮不周的武斷。重點不是有沒有可能性,而是背後有多少理據支持。為何筆者會覺得偏見書房的言論是無心,文章已經解釋了論點和根據;同樣地,閣下亦花上大量篇幅去質疑筆者的理據。這些都是之於理據的實際探討。

      閣下與筆者之間的最大差異,不是論述的能力、邏輯、倫理學立場,而是世界觀。閣下對偏見書房言論背後的動機沒有興趣,只關心筆者的理據、論證有甚麼盲點、漏洞、邏輯謬誤;可是筆者最關心的,正正是閣下沒有興趣的東西:偏見書房的言論如何向自殺者抽刀,潛藏於言論裡頭的冷酷、惡意如何為在世者帶來傷害。閣下覺得沒有暴力、沒有紛爭、沒有互相指責、沒有傷害、只有一堆價值觀相近的人的世界,是個沒趣、不吸引的世界。在筆者而言,有人因加害而受苦,甚至死去,一點也不有趣。看見加害被害而感到悲傷,想世界變得更美好,是死念的源頭之一;也是筆者行文,以至在此嘗試跟閣下以倫理學觀點解釋自身論據的初衷。

      筆者常說自己思慮不周,文筆粗糙,那可不是自謙之辭。筆者很遺憾閣下跟筆者對於加害沒有相同的傷感,對於美好世界亦有著完全不同的想像,自己的文字亦不足以說服閣下。即便如此,仍然要謝謝閣下對筆者的言論有如此興趣,願意耐心賜教。畢竟筆者的事情對閣下來說,是他者的事情,事實上沒有關心的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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