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20日 星期二

無心之失(1) --- You don't take it for granted



早前在《自殺志願者的告白(6)》論到無心人的概念,說到世上充滿了不具同理心的「無心人」,現實世界自然不乏例子。就用這些例子,為前文的論述作些補充,看看無心人如何無心。

是次想說是Eliza Tseng 之愛嬌聊天室,一個寫親子關係的台灣Facebook專頁近期所發的文章。筆者沒有追蹤開這類專頁,也是這次透過盤菜瑩子私人ac share下才接觸到。簡單為文章作過總結,就是作者的朋友到府上作客,朋友的孩子闖進了作者孩子的房間,還不守規距,弄壞了房間的物品。作者的孩子為私隱被侵犯而生氣,父母(也就是作者跟其丈夫)最後搬出了「房間是爸爸出錢買,擁有權不屬孩子,私隱權和房間都是爸爸所給的福利,所以不能生爸爸的氣」作說辭,擺平了孩子的不滿。

單看前半段,不過是一般親子專頁的日常,透過分享自身的育兒經驗,述說育兒之道,小故事說大道理。從對話所見,父母有道歉,亦試圖教導孩子「體諒」自己的大意和人家的不懂事,最後孩子學懂對父母和上帝所給予的一切感恩、原諒別人的過錯、控制自己的情緒,房間又變得更整潔,一團和氣,super!

現實是,無心人不一定是大奸大惡的魔頭,往往是平庸又模棱兩可。(某程度上,平庸之惡比起大奸大惡,更令人扼腕。)
有意或無意間偷換概念,用另一套大義去掩飾自身的失格。

孩子學懂的「道理」、「美德」,不過是馬賽克。
是拒絕向孩子承認自己錯誤的詭辯。
是掩飾了失信於孩子、以權威顛倒是非黑白的藉口。




最受關注的是私隱權的概念被錯誤理解。因為孩子沒有出錢買房子,法律也沒有規定小孩要有自己的房間,所以父母願意給孩子私隱是種福利、恩典,拿這一點來生父母的氣就是不合於理。此處就是一種偷換概念。筆者覺得,究竟人的基本私隱權有多大這點,尚算可論;但私隱作為基本人權,是無容置疑的。房子跟房間裡的東西,是爸爸出錢買也好,也是他自願分給孩子管理。如此一來,想要進孩子的房間、或動到房間裡的東西,就必先要問過孩子的意願。

這是尊重孩子的私隱,也是尊重父母自身的誠信和決定。
套用作者的邏輯,孩子的命,其實也是父母給的,所以父母對孩子做甚麼也可以嗎?
說到底,作者心底裡還是抱著「子女是父母的財產」的心態。

作者初初把文章發佈在個人帳戶上,最初留言者紛紛讚好,可見此種心態只不過是冰山一角,這種價值觀亦廣泛存在於華人家庭裡頭。預科時中國文化科讀到「權威性人格」,筆者覺得跟這種心態不無關係。事實上,不少專頁所分享的東西,不是出自其他權威,就是透過自身育兒經驗建立的「權威」。

瀏覽了一些分享文章,發現不少人小時候亦有此類被父母以權威壓制,以上剋下的不愉快經歷。這些親身經歷讓他們學懂權威壓制之惡;卻讓作者成為下一個壓制孩子的權威。

父母當然有權管教孩子,有權給孩子自己的房間,也有權不給,兩樣都合法。然而即便行使權力有正當性,也不代表合法行使權力就是正確的事。
權力亦有被濫用時候。

把是非對錯和行使權力混為一談,沒有同理對象的感受,是無心人普遍的「無心之失」。

人誰無過,父母不是聖人,管教上犯錯也不足為奇,有時也不過是無心之失 (此處取廣義)。然而再看過文章引起大量迴響後,作者回應別人的嘴臉,就知道犯錯並不是出於一時的大意,而是出於狹義的無心。

留言者眾,有來吃花生的,有來出言揶揄的,亦不乏有理有節,指出作者謬誤的回應。然而作者的回應是,選擇相信自己的答案絕對正確,拒絕回應別人的觀點;反而批評留言者斷章取義,對自己家庭不了解,回應不是出自真切的關心。

權威性人格者,在下時盲目信服權威;在上時則盲目信服自己。

權威性人格的父母,往往認為有建基於他們先出生、有著更豐富的人生閱歷、生過孩子而來的權威。父母身份與育兒的經驗,賦予了自己在教養孩子的問題上,比起沒有兒女、未為人父母的高尚;甚至推至一個極端,以為只有為人父母的,才有資格在育兒議題上說三道四。

事實上,經驗不是一切。
生過孩子,不代表懂得做父母;有著更豐富的人生閱歷,並不代表人格就比較高尚,更懂做「人」。生育後代,不過是幾乎人皆有之的生理能力。

跟膚色、性別、金錢、名譽、地位等因素一樣,與人格的貴賤,並沒有直接的邏輯關係。

孩子不應把父母給予自己的愛當作必然。同樣,父母也不應因為自己給予孩子生命、生活,就趾高氣揚,不可一世。
前文所言,是「無心人」首先自我膨脹,不把身邊的人視作人,濫用自身權力去踐踏別人的人權,肆意加害。人格、以至伴隨人格而來的權利,可不是與生俱來的。

人格不是被別人奪去,乃是自我喪失的。
You don't take it for granted.

單憑無心的行為,就可斷定一個人無心嗎?到底要看過多少文章,甚至是親身跟作者的家庭相處多少時間,才算了解作者的家庭狀況,能作出準確的解讀,從來沒有標準答案。人生有時,我們所能做的就只有從眼前的線索,作合理的解讀。

沒能同理孩子、踐踏孩子的私隱、高舉父母的權威、輕視他人的人格、拒絕聆聽留言者的聲音,皆可見作者的無心。

為加害而怒。
為被害而哀。
讓人無力的是,除了曉以大義,對牛彈琴外,身為旁觀者的我們,似乎無計可施,只能祈禱孩子將來不會喪掉同理心。

面對失格父母,不時會聽到別人笑說「生仔要考牌」。這個「政策」現實當然不可行,因為社會上根本不會在考牌準則上達成共識,也不敢相信這個港共政權;但背後的重要理念是,不是所有人都適合生育,有能力為人父母;生仔前,「停一停,諗一諗」。

當父母的門檻,不應該只是「生育能力」這麼低。
筆者想,一顆不會停止成長的同理心,是理想的門檻吧。


「嗯該怎麼說呢,也許我還沒長大吧,不過我在想,究竟所謂完美的大人,真的存在嗎? 
比方說,明年我就三十歲了,在大家看來,一到三十歲一定就是個獨當一面的大人了吧,但是二十年後,大家三十歲的時侯總會這樣想,覺得自己根本就還是個小孩,恍然大悟著「原來小山那時是這樣的啊」、「沒有女朋友啦」、「不想工作!」、「我怎麼跟小山一樣啊」。各位的父母,是完美的大人嗎?會睡過頭吧?喝醉了會吵架吧?會放屁吧?

和生理上不同,心理的青春期,在我們有生之年,都將會持續下去。

大人會犯錯,會偷懶,會逃跑,會迷失方向,會找藉口,會哭泣,會怪罪他人,會喜歡上不能喜歡的人,而這全都是青春期的關係。 大人也會犯錯,當然也會犯錯的啦。 
所以,請成為能夠原諒別人錯誤的大人。」 
《寬鬆世代又怎樣》(2016)
另一方面也是說,有沒有生過小孩,也不過是一個青春期的屁孩。
所以別以為自己有甚麼了不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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